和优秀家长学校评选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文件
苏教关委〔2022〕4号
关于组织先进县(市、区)家长学校总校
和优秀家长学校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教育局(系统)关工委:
为认真贯彻《家庭教育促进法》,进一步加强家长学校建设,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苏省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202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省教育系统关工委将组织先进家长学校总校和优秀家长学校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先进家长学校总校:
(1)已被认定为合格家长学校总校,并常态化、规范化运作。教育行政部门把家长学校总校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基本形成对家长学校工作的领导机制。分管领导参加家长学校的重要活动,及时指导,并解决相关问题。家长学校的办学经费能够落实。
(2)建立了素质较高、10人以上的家长学校总校讲师团。县(市、区)和中小学(含公办幼儿园,下同)均有老同志参加家长学校工作,教育关工委能在家长学校充分发挥配合补充作用和“五老”队伍的独特优势。
(3)中小学家长学校覆盖率达95%以上,且均已基本合格。有一批办学常态化、标准化、课程化、特色化的优秀家长学校。
(4)中小学家长学校把省编教材《家长必读》作为教师备课母本,使用率达100%;组织家长阅读《家长必读》普及率不低于20%。
(5)重视家校共建长效机制建设,并已取得初步成果。注重家长学校师资队伍建设、教学质量管理和办学规范。
(6)积极组织、指导老同志开展家庭辅导站工作,参与校外教育辅导站建设,配合社区开展符合青少年特点的各项活动,效果较好。
2. 优秀家长学校:
我省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幼儿园举办的家长学校,并以组织家长到校学习、使用省编教材为基本形式,符合常态化、标准化、课程化、特色化基本要求,在当地能够发挥示范作用。经县级以上(含县级)教育部门关工委对照《江苏省教育系统家长学校考核标准》(试行)(苏教办关〔2009〕2号)认真考核,得分在95分以上(不计附加分)。
二、评选名额
1.先进县(市、区)家长学校总校推荐数额,原则上为已认定合格家长学校总校的三分之一。
2.优秀家长学校推荐名额,以设区市人口数为主要依据,测算而成(详见附表2)。
三、推荐材料
1.拟推荐的先进家长学校总校需报送《先进县(市、区)家长学校总校推荐表》(详见附件3),以及达到评选条件的佐证材料。
2. 拟推荐的优秀家长学校需报送:2000字以内的事迹简介一份(标题为“××市(县、区)××学校(幼儿园)家长学校主要事迹简介” );《江苏省教育系统家长学校考核表》(详见附件4),表中“考核单位”填拟推荐优秀家长学校全称,“自评分”由拟推荐家长学校填写,“考评分”由考核组填写。
四、相关事宜
1.实行“自下而上”原则。按照推荐条件和推荐数额,县(市、区)教育关工委在对所辖家长学校组织考核基础上,择优推荐;设区市教育关工委认真审核,严格把关,择优推荐,宁缺毋滥。
2.设区市教育关工委认真填报《先进家长学校总校和优秀家长学校推荐名单汇总表》(详见附件1)。于今年9月底前,统一将先进家长学校总校和优秀家长学校推荐材料及《先进家长学校总校和优秀家长学校推荐名单汇总表》报送省教育系统关工委。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15号教育大厦503室 省教育系统关工委秘书处李坤收,邮编210024,联系电话:13914739505,电子邮箱:lik@ec.js.edu.cn。
3.省教育系统关工委将组织专家组评审,并进行必要调研抽查。适时公布评选结果。
家长学校是家校结合推进家庭教育的重要载体。要以评优促建设,将先进家长学校总校和优秀家长学校评选工作作为总结工作、交流经验、加强建设、共同提高的过程,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择优推荐,确保质量。
附件:1.先进家长学校总校和优秀家长学校推荐名单汇总表
2. 优秀家长学校推荐名额一览表
3. 先进县(市、区)家长学校总校推荐表
4. 江苏省教育系统家长学校考核表
江苏省教育系统关工委
2022年2月25日
附件1:
先进家长学校总校和优秀家长学校推荐名单汇总表
报送单位:市教育局(系统)关工委
顺序号 |
拟推荐先进家长学校总校和优秀家长学校全称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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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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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说明:家长学校总校与家长学校分别排序。家长学校总校排前。
设区市教育关工委盖章
报送日期:2022年 月 日
附件2:
优秀家长学校推荐名额一览表
设区市名称 |
优秀家长学校推荐名额 |
南京 |
18 |
无锡 |
17 |
徐州 |
18 |
常州 |
16 |
苏州 |
18 |
南通 |
17 |
连云港 |
15 |
淮安 |
16 |
盐城 |
17 |
扬州 |
16 |
镇江 |
14 |
泰州 |
15 |
宿迁 |
15 |
总计 |
212 |
附件3:
先进县(市、区)家长学校总校推荐表
家长学校总校全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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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行政部门 分管领导姓名 |
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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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先 进 事 迹(限2000字,可附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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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区市教育关工委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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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4:
江苏省教育系统家长学校考核表
考核单位考核时间
项目 |
考核内容 |
考核要求 |
权重分 |
自评分 |
考评分 |
一 组织领导20分 |
1.家长学校指导委员会,由校(园)领导任主任,离退休老领导和教务(政教)主任任副主任,委员由退休教师和在职教师、家长代表等人员组成,负责指导家长学校的各项工作。 |
领导班子健全,组成人员符合要求3分;分工职责明确3分。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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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家长学校工作列入学校工作计划,有布置、有检查、有总结、有表彰制度。研究家长学校工作的会议有记录。 |
列入学校工作计划2分;会议有记录2分;有检查、表彰制度2分。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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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家长学校有一定的办公、教学设施和办学经费。学校领导定期参加相关活动。 |
有办公及教学设施3分;保证必要的经费2分;领导参加活动3分。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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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师资队伍20分 |
4.建立一支相对稳定素质较高的专兼职教师队伍,有讲师组。 |
有较为稳定的教师队伍4分;有讲师组4分。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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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重视教师学习、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
重视教师学习、培训5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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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在职教师在家长学校的工作计入工作量,并作为考核评优依据,对受聘的兼职教师应给予适当报酬。 |
在职教师承认工作量4分;对兼职教师给予报酬3分。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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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教育教学40分 |
7.教学做到“四有”:有目标、有计划、有教材、有简案;“四定”:定时间、定地点、定师资、定内容。全年不少于8课时。 |
教学工作做到“四有”3分;“四定”3分;不少于8课时4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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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家长学校使用省以上编写的规范教材。教师有一定数量的参考书籍和辅助资料,教师要结合本地实际和家长的情况进行教学。 |
用省以上编写的规范教材8分;有参考书籍1分;结合实际教学1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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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教学方法坚持讲授与研讨、交流和个别指导相结合,并能适时开展针对性的家庭教育活动,家长反映良好。 |
教学方法灵活多样2分;针对性强2分;家长反映良好2分。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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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家教理论研究有成果,学校开设的网上家长学校或家长咨询活动有效果。家长学校学员反馈率达到80%以上。家长写的体会心得,城市不少于40%,农村不少于30%。 |
成果在区县级发表2分;反馈率达标2分;心得达标2分。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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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家长或监护人平均听课率城市不低于90%,农村不低于80%, |
听课率达标8分;每少5%扣1分。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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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学校管理20分 |
12.家长学校有管理人员、有计划、有检查、有总结。 |
有人员2分;有计划、有检查、有总结3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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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学员有名册,上课有点名册,活动有记载,学习成效有评价。 |
有名册2分;点名册2分、有记载2分;有评价2分。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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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有各项管理制度,档案资料齐全。 |
有各项管理制度4分;档案资料齐全3分。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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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工作绩效 附加分10分 |
1.近三年,家长学校被省辖市表彰加1分/次;被省表彰加2分/次;被国家表彰加3分/次。 2近三年,家教研究成果或家长(学员)撰写的案例在省辖市以上报刊发表的分别加1分/篇;在省级报刊上发表加2分/篇;在国家级报刊上发表加3分/篇。 3.附加分,最多为10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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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110 |
考核单位领导签字:考核组负责人签字:
设区市教育关工委审核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