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推进中小学家长学校的规范化建设
发布日期: 2014-04-17 16:32:23

  2008年,江苏省教育厅和省教育系统关工委联合下达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教育系统家长学校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进一步办好教育系统家长学校提出了要求。次年,省教育厅颁布了《江苏省教育系统家长学校考核标准》(以下简称《考核标准》)。2011年又通知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对照《考核标准》,评选优秀家长学校和家庭教育先进市、县(市、区),强调要“抓好家长学校达标工作”,“着力打造家长学校品牌”。这一系列举措,就是要在前阶段工作的基础上推进家长学校规范办学,提高办学的质量和水平。

  一、进一步明确家长学校的功能

  办好家长学校是提升家庭教育水平的重要举措,它要服务于家庭教育,工作的效果最终也要体现在家庭教育上。但是它又区别于家庭教育。家长学校不是直接以青少年学生作为教育对象,而是以他们的“老师”—家长作为培训对象,体现了成人教育的特点。它的任务是要通过培训和开展家庭教育咨询、指导、服务,提高家长的综合素质和教育能力,提升家庭教育水平,进而去教育、影响广大少年儿童。正如省教育厅《意见》指出的:“家长学校是以未成年人的家长及其监护人为主要对象,为提高家长素质和家庭教育水平而组织的成人教育机构”,“是宣传正确家庭教育思想、普及科学家庭教育知识的主要场所”。但是在实际工作中,人们往往只看到家长学校和“家庭教育”、“家长委员会”、“家长会”、“家访”等的联系,把它们等同、混淆了起来,有的家长学校成了“家长会”、“家长委员会”加家校联系,把发动家长参与放学时的交通安全管理、邀请家长到校看孩子表演等都算是家长学校工作。其实它们之间是有联系,又有区别的。只有将这种联系和区别弄清楚、把握好,正确认识家长学校的功能,家长学校工作才能抓得准,抓在点子上、抓到位。

  二、理顺家长学校管理体制

  1、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确定一位局、校领导分管,明确哪个科室具体负责,建立好指导组(委员会),按照《意见》规定,配好正、副主任和成员。关工委要通过常务副主任担任指导组(委员会)副主任,发动广大老教师、老同志主动配合、积极参与,确保家长学校有在职领导分管,决定了的事情有人办。否则容易变成家长学校的事都落在了关工委老同志身上,结果力不从心,也难以完全融入全局工作,做到持久深入。

  2、把家长学校工作列入全局和学校的工作范围。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领导要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培养“四有”新人的高度,深刻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深远意义,自觉地把它列入工作计划,和其它工作一样重视、一齐安排,做到有布置、有检查、有总结、有表彰。要把家长学校工作列入有关人员和科室工作考核内容,督促相关人员切实负责抓起来。

  三、创新家长学校教学方式方法

  家长学校教学方式可以多种多样,要权衡得失,合理运用。我们认为,家长学校的教学方式,可以实行“大课”、“小课”结合,其它形式配合补充。第一句话“大课小课结合”,是基本的:第二句话“其它形式”,是配合、补充。这样相辅相成、相得益彰。所谓“大课”,主要是以年级为基础,规模大、同轨班多、家长多的年级,可以再分班。那些学生数不多的小学,可以试行按低、中、高级编班:或者由乡镇教委办、教管办协调,邻近学校联合编班。这种“大班”可请专家或者由选聘的兼职教师讲课,主要解决共同性问题。“小班”以孩子教学班为单位,由班主任负责,在家长会中融入培训的内容,如按课题组织家长交流、研讨,教师小结指导,解决小范围问题。“其他形式配合补充”是指对部分家长的一些特殊问题以及家教热点问题,如外来务工人员家庭、单亲家庭教育问题,留守儿童、问题儿童教育问题以及家教热点问题,可以通过专题讲座、“家教沙龙”、“家教咨询”、“家教刊授”、校内网站、空中家校、校村联办以及“爷爷奶奶班”等特殊家长班等形式,让不同类型家长参加。这些做法紧密配合课内培训,实行课内课外结合,成为课内培训的补充、深化和拓展,使家长学校成为一个开放的系统,更具有针对性。要提倡教学的互动性,通过适当组织专题讨论,提倡学员互相启发,教师或先引路指点,或后小结提高。还可以以典型引路,如挑选教较比较好的家长,向大家介绍经验,或者请上一届学员介绍用所学的知识解决子女教育问题的体会等等。

  四、精心组织家长学校教学内容

  省教育厅《意见》特别指出,“要纠正以家长会代替家长学校,以通报和评析学生成绩取代系统传授家庭教育知识和方法等现象。”安排培训内容可以有多种做法,如按省编家长学校教材《家长必读》教学。我市如东县不仅全县家长学校普遍采用省编教材,而且县教育局关工委还选择三所学校试点,制定教学计划和提供优秀教案,给其他学校参考。最近省教育系统关工委领导指出,要“抓好家长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把《家长必读》作为教师备课的母本,抓好优秀教案评比:作为学员的课本,抓好普及和优秀论文评比。” 总结这些年的实践经验,可以把“用省编教材培训”和“菜单式”培训结合起来。即按学段、分年级列出“菜单”,征求家长的意见。然后以省编教材为基础,综合考虑、确定培训课题。这样从家长的实际出发,对省编教材作适当调整,更好地体现针对性和系统性、实用性和计划性的统一,做到使用教材而不拘泥于教材,努力将教材用活。家长学校的授课教师,课前要认真备课,写好教案,切忌随意性。要突出时效性和针对性,关注青少年成长发展的新情况,特别是要努力把本地区家庭教育的成功经验和生动事例组织到教学中来,力求做到贴近社会、学校、家庭生活实际,增强指导性。

  五、严格落实家长学校管理措施

  省教育厅《意见》对规范管理有许多规定和要求。如要建立学员登记以及适当方式的考核、评比、表彰制度:教学要做到“四有”即有目的、有计划、有教材、有简案,“四定”即定时间、定地点、定师资、定内容。还要求教育行政部门“有家长学校管理制度和具体措施,定期对家长学校的组织管理、办学条件、队伍建设、课题研究、教学工作等进行检查考核,并根据业绩进行相应的表彰”,等等。要从各校、各县(市、区)实际出发,认真贯彻落实到位,做到持之以恒。可以适当组织一些交流、观摩和评比,使办学管理水平得到实实在在的提升。《意见》要求一学年家长学校授课不少于8课时。可以分为四次,除寒、暑假各一次以外,再每学期各一次,每次时间多少,可以根据内容适当进行调整。为方便家长,可以考虑上课和家长会同日进行,先培训、后开会,不互相替代、不“以会代训”。

  六、用心组建好家长学校师资队伍

  家长学校教师有两种。一种是“大课”教师,目前要所有家长学校都配备专任教师,不易办到。可从学校在职教师、具有一定家教知识和能力的离退休老干部和老教师、以及教育教学研究等部门、甚至优秀家长中,选聘家教行家和一些水平较高的同志,成立讲师组,承担“大课”教学任务,保证教学质量。对一些规模较小的学校,可以试行以乡镇、街道教委办(教管办)为单位聘请,组成讲师团,统一安排课务。另一种是“小课”老师,由各班主任担任,主要上好分配的课题教学,做好本班家长参加培训的组织、检查和档案资料工作。要提倡家长学校的同志用科研的态度对待和做好家长学校工作,结合实际,及时写一些教学心得和办学体会,开展一些专题研究,搞好“在岗修研”。我市如东县争取教科室同志参加家长学校研究,取得了很好效果。还可以和教育学会联系,成立家长学校专业委员会,推动研究工作。

  七、建立家长学校办学条件保障机制

  培训要有相对固定的场所,形成良好的教学氛围。要做好教材及有关资料的征订供应工作,特别是要及时提供教师用书和必要的参考资料,省教育关工委要求家长学校教师均有省编教材《家长必读》,家长使用率不低于20%,还要积极创造条件,逐步配备现代化教学手段,发挥现代媒体作用,提高培训效果。省教育厅《意见》指出:应按《全国家庭教育工作“十一五”规划》的要求,“将家庭教育工作经费和事业发展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设立家庭教育工作专项基金”,同时,“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多渠道开发资金来源”,以保障家长学校必要的开支。贯彻《意见》精神,首要的问题是以上要求得到省、市、县三级财政部门的认可,把每年家长学校的办学经费预算单独列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或教育部门年度经费安排。这样,家长学校一切工作才能得以正常运行,推进规范办学、提高办学质量才有保障。

        概括以上几条,就是要进一步明确家庭学校性质、任务,在管理指导、培训运作和条件保障三方面改革创新,形成有效机制,以推进家长学校办学上水平。

(朱培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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